《论摄影》摘录

拍摄就是占有被拍摄的东西。它意味着把你自己置于与世界的某种关系中,这是一种让人觉得像知识,因而也像权力的关系。

最近,摄影作为一种娱乐,已变得几乎像色情和舞蹈一样广泛——这意味着摄影如同所有大众艺术形式,并不是被大多数人当成艺术来实践的。它主要是一种社会仪式,一种防御焦虑的方法,一种权力工具。

使用相机,可平息工作狂的人在度假或自以为要玩乐时所感到的不工作的焦虑。他们可以做一些仿佛是友好地模拟工作的事情:他们可以拍照。

破灭的希望、青年人的放浪形骸、殖民地战争和冬季体育活动是相同的——都被相机平等化了。拍照与世界的关系,是一种慢性窥淫癖的关系,它消除所有事件的意义差别。

「我总是觉得,摄影是一种下流的玩艺儿——这也是我喜爱摄影的原因之一」,迪安娜·阿布斯写道,「我第一次做摄影时,感到非常变态。」

拍照的行为仍有某种捕食意味。拍摄人即是侵犯人,把他们视作他们从未把自己视作的样子,了解他们对自己从不了解的事情;它把人变成可以被象征性地拥有的物件。

当我们害怕,我们射杀。当我们怀旧,我们拍照。

十九世纪最有逻辑的唯美主义者马拉美说,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存在,都是为了在一本书里终结。今天,一切事物的存在,都是为了在一张照片中终结。

相机是某种护照,它抹掉道德边界和社会禁忌,使摄影师免除对被拍摄者的任何责任。拍摄别人的照片的整个要害,在于你不是在介入他们的生活,而只是在访问他们。

没人透过照片发现丑。但很多人透过照片发现美。……没有人会惊呼:「这简直太丑了!我一定要给它拍张照。」哪怕有人这样说,那意思也只是:「我觉得这丑东西……太美了。」

照片创造美的事物,然后——经过一代又一代的拍照——把美的事物用光。

很多人准备被拍照时都感到焦虑:不是因为他们像原始地区的人那样害怕受侵犯,而是因为他们害怕相机不给面子。

照片不只是存在的事物的证明,而且是一个人眼中所见到的事物的证明,不只是对世界的记录,而且是对世界的评价。

摄影的美学化倾向是如此严重,使得传递痛苦的媒介最终把痛苦抵消。相机把经验微缩化,把历史变成奇观。照片创造同情不亚于照片减少同情和疏远感情。

无论为摄影提出什么道德要求,摄影的主要效果都是把世界转化成一家百货公司或无墙的展览馆,每个被拍摄对象都被贬值为一件消费品,或提升为一件美学欣赏品。

达盖尔银版法制作出来的织女星的光,已在织女星与地球之间的空间里旅行了二十年,因此,制作在银版上的光,是早在达盖尔发现我们刚用来控制这光的方法之前,就已离开织女星了。